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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体育新闻资讯     |      2024-04-10 13:03

  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入口政策详情页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着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品牌数量大幅增加。全领域品牌:到2020年,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5万件,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力争达到1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96件以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达到15个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380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50件以上,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200件以上,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达到55个以上,中华老字号5个,山东省老字号2个。工业品牌:到2020年,山东名牌产品达到220个以上,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达到40个以上。农业品牌:到2020年,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4个以上,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达到27个以上,新增市级以上林业产业龙头企业50户,新增市级以上林业示范合作社50个,市级以上“食安山东”畜牧业示范品牌引领企业达到15个以上,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继续在各自领域保持领先优势。工程品牌:到2020年,“大禹杯”力争取得突破,“鲁水杯”达到6个,全国水利工程文明工地2个,山东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4个,鲁班奖达到9个,国家优质工程奖达到20个,泰山杯达到153个以上,省优质结构奖达到52个以上。服务品牌:到2020年,山东省服务名牌达到70个以上,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40个以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3个,全国百强旅行社2个,山东省智慧旅行社10个,五星级饭店8个,精品饭店5个,主题文化饭店5个,国际品牌酒店10个。区域品牌:到2020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9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8个,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等。

  (二)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力争1家企业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世界品牌价值500强,8家企业进入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三)品牌贡献率显著提高。到2020年,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前5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比重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1.强化农产品品牌。积极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创建,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品牌模式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打造享誉海内外的“烟台苹果”“莱阳梨”“烟台大樱桃”“烟台肉鸡”等标志性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农业“精品版”。加快推进烟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实现大宗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覆盖,整建制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县。鼓励扶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制造业品牌。全面实施《烟台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打造烟台智造行动纲要》,围绕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汽车制造、核电装备等四大优势产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三大新兴产业,机械、电子、食品、黄金和现代化工五大传统产业深入实施品牌提升工程,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扩大烟台制造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积极创建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培育和推广一批消费品工业品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服务业品牌。以“中国优质生活之城”“高效烟台”为主题,以培育新产业、拓展新模式和发展新业态为着力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服务业“加强版”,构建“一主引领、双轴并进、一片支撑”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创新引领能力突出、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高端品牌;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提升发展旅游、养老、健康、文化、大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培育形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特色鲜明的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美誉度高的领军企业,进一步叫响“中国鲁菜之都”“中国最佳休闲度假城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等城市品牌。围绕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铸造食品药品品牌。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安烟台”建设为重点,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重点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研究制定退出办法,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淘汰。实施名品名企战略,围绕粮油加工、肉禽加工、水产品加工、葡萄酒制造、调味品制造等行业,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带动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竞争能力强的名品名企。推动实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加大药品GMP、GSP实施力度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引导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海洋与渔业品牌。深入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实施,以建设国家级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为引领,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海洋产业品牌城市。提升海工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水平,重点扶持中集来福士、杰瑞集团、京鲁船业、大宇造船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海洋药物、保健品核心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步伐,做强新型防护材料、医用生物材料、生物质高分子材料、特效酶制品等品牌。做强水产种苗业、水产养殖业、渔业增殖业、海洋捕捞业、水产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六大产业”,打造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等海洋渔业品牌。规划、建设和完善邮轮游艇码头等海上旅游设施,打造综合性海洋体育中心和海上运动产业品牌。发掘妈祖文化节、渔灯节等海洋文化品牌。(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实施“海外烟台”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全球布局产业链,培育源自烟台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品牌。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投资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瞄准中东欧、东北亚、东南亚等重点区域,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打造“烟台群体”。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标准认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兼并和收购境外品牌等,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国际知名度。(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烟台海关、烟台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设区域品牌。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知名品牌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和认定。围绕培育壮大汽车及零部件生产、高端装备制造、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果蔬粮油深加工、黄金生产加工、生态型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性生物、海洋生物等产业,促进区域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区域发展,引领形成一批处于产业高端、掌握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巨大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优势龙头企业以品牌和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参股和控股等形式,联合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产业聚集,促进产业链招商,共同打造区域知名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认真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16〕47号),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建立品牌标准支撑体系,发挥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烟台标准”建设,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引领质量提升。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向标准化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促进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支持企业将创新成果、管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对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资助。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组织实施“万千百十”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为先的理念,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工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支持管理先进、绩效优良、追求卓越的组织、个人积极争创市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发挥质量标杆的典型示范与引领带动作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广泛普及商标知识,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扩大注册商标总量。加强商标品牌化进程,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市工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品牌科技内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创新和品牌创新。支持企业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到2020年新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65家以上。围绕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汽车制造、核电装备等领域,积极对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和山东省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整合优化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到2020年,组建10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20家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100项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品牌技术含量,提升品牌价值。(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质量、标准化等相关课程,推动校企联合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才培训、品牌培育经验交流等活动,鼓励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和专业化质量管理团队。落实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打造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过硬技术的技能型人才队伍。支持品牌管理专家学者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首席技师以及国家、省、市质量奖,培育打造“烟台工匠”。(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强化品牌诚信体系建设。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公开机制,推动质量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质量信用记录,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品牌发展的内生动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品牌保护机制。积极推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反应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产品名牌等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我市知名品牌数据库,完善域内品牌络,强化与外地的配合协作,探索建立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品牌保护体系,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经营调查,优化市场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烟台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烟台海关、市物价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品牌营销推广。加强对烟台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注重把品牌宣传纳入城市整体形象进行推介推广,打造“品牌烟台”形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公交站牌等载体加大烟台品牌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烟台品牌的认知度。有效利用各类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论坛等时机,加强对烟台品牌的集中推介,扩大烟台品牌的影响力。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树立正确的品牌推广意识,挖掘品牌文化,讲好品牌故事,进行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传播,打造独特的持续发展的品牌。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品牌意识,树立科学理性消费理念,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统筹推进全市品牌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品牌建设发展规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知识产权局、烟台海关和烟台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品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品牌研究工作室,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消费者组织等单位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提升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品牌评价、发布、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强大合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统筹品牌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强化品牌企业的融资保障,对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荣誉称号的企业,在符合扶持政策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对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符合扶持政策的项目,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支持;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将品牌企业优先纳入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和资助范围;加大品牌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本地品牌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提供业务指南和优质服务,引导本地品牌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核督导。严格品牌建设工作考核,将品牌建设纳入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细则量化考核,并逐步加大考核比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品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引领示范,在县市区层面打造2个先进典型,在不同行业各打造2—3个先进典型,给予重点鼓励扶持,以点带面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开展。把品牌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实施动态统计和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责任、达不到任务要求的,予以通报。(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